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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关于第十四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时间:
2019-05-21 08:57
作者:
网站管理员
点击:
次
各市(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相关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论坛轮流承办机制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第十四届“西部法治论坛”由甘肃省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19年9月中旬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问题研究
(二)分论题
1.西部民族地区政治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2.西部地区招商引资风险防控法律问题研究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问题研究
4.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风险问题研究
5.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参与。
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均可自主撰写论文参加论坛。
(二)题目自拟。
具体题目可围绕主题和分论题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方向正确。
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特别要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四)坚持原创。
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符合国家保密要求,字数应在5000~10000字。
(五)截止时间。
征文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体例统一
1.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
2.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参考文献采用尾注。
3.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
4.在论文标题下方,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或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5.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四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七)
各市(区)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相关团体会员单位应填写《第十四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并将所有论文电子版一并发邮箱。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1.初评由陕西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7月25日前,陕西省法学会按征集论文总数的15%向甘肃省法学会报送优秀论文和全部论文的电子文档。
2.初评时陕西省法学会对论文的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审查,学术不端审查复制率不得超过30%。
3.陕西省法学会推荐优秀组织奖1名。
(二)终评
1.甘肃省法学会对论文的政治方向进行把关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
2.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颁奖
1.论坛组委会对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2.论坛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四届“西部法治论坛”。
3.中国法学会将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法学会研究部
联系人:赵 敏 029-89623683 13324570120
邮 箱:shanxifxh@163.com
附件:
第十四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doc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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