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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全市政法系统“调查研究月”优秀成果选登(一)
时间:
2018-07-26 15:49
作者:
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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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好“调查研究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宝政法字〔2018〕10号)下发后,各县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坚持领导带头,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扑下身子、直面基层,扎实开展蹲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3篇,内容涉及司法改革、涉法涉诉、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反邪教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为全市政法系统加快追赶超越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持。现将优秀成果予以分期刊登,供大家学习参考。
新形势下如何运用检察新媒体平台
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霍永库
检察机关新媒体作为检察系统联系群众的桥梁及纽带,在很短的时间内,达到了与传统媒体比肩的效果。运用好新媒体这个第一线平台,顺应新时代法治社会发展趋势,回应群众期盼,打造出服务群众的检察新媒体平台,实现公开与公正高度契合,让检察工作服务于群众,应当成为基层检察机关打造新媒体平台必须思考的内容。近年来,宝鸡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官方“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舆论宣传和服务群众的作用。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3个官方微信公众号、13个官方政务微博、13个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运行良好。自2016年全面上线运行以来,宝鸡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号共发布信息4200多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100多条,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笔者通过近期在凤翔县检察院调研,对检察新媒体平台如何发挥作用服务群众问题做了深入分析,发现一些存在问题和短板,立足实际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方法。
一、服务群众是基层检察新媒体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检察新媒体平台的活力和未来在群众之中,只有树立了服务群众的观念,新媒体建设才会被群众认可和接受,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一)服务群众是检察新媒体建设的应有之意。
当前社会,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参与检察工作,依靠检察力量维护自身权益的热情日益高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则进一步强调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基层检察机关身处检察系统一线,将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与服务群众的理念相结合,有助于畅通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对保障群众更直观的了解检察权的运行,更充分的表达法律诉求,更直接的监督检察行为有重要的意义,形成这种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评判氛围,更应当是所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服务群众是提高检察新媒体影响力的必然要求。
新媒体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就是新媒体的生命力,是否真正被群众所需要所重视所认可,最终评判权在于群众,而群众评判的基础和依据就是新媒体是否做到了真正的接纳群众,让群众不仅“看得到”,更“看得懂”;不仅“喜欢看”,更能“盼着看”。通过新媒体平台,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隔阂消失,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与群众的法律需求之间的距离拉近,检民之间互动互信。
(三)服务群众是实现检察权更精准地接受他方监督的有力举措。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者如何被监督是检察机关长期存在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让检察机关更切实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以及诉讼参与人等社会群体的监督,让其了解检察机关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群众的评价、群众之间的互相传播,更有利于增强第三方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对案件实体处理的社会影响效果都有重要意义,新媒体的发展恰恰提供了一个检察工作展示的平台,可以确保社会第三方群体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了解法律规则,了解社会变化,更加精准的接受其监督。
二、当前检察新媒体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笔者通过在凤翔县检察院调研发现,通过近几年的运行,检察新媒体平台发挥了其基本的检察新闻信息传递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态度保守,与群众交流互动不够。
各县区检察院的新媒体平台均存在着“自娱自乐”的问题,发布的内容多为领导视察、工作动态、日常活动等等,内容发布也是本着“少说话、说少话、话说少”的情况,将在传统媒体上的宣传内容和形式简单复制粘贴过来,这样的宣传方式虽然稳妥,但没有找到与群众关注点的交集,没有分析群众想看什么,需要看什么。时间长了,群众会对检察机关的新媒体失去兴趣,新媒体更谈不上影响力和发展。
二是缺乏精通法律、新闻、技术的综合性人才。
近几年,新媒体技术发展异常迅速,动画、H5、漫画、小视频、交互等新媒体表现形式让人眼花缭乱,在商业活动中,这些新技术已经实现了广泛应用,新媒体作品越来越精美,制作越来越精良,但是检察机关的新媒体作品仍然停留在简单原始的图文制作中。运用新技术宣传报道案件,需要一定基本法律知识和新闻素养,才能找到群众关注点,才能实现通过宣传报道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作用。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三点原因:
一是干警的主动参与意识不足。
检察业务工作仅仅局限于案件办理,通过新媒体平台把案件及其存在的教育意义宣传出去做的还不够。当前,政务微博微信精兵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其发展瓶颈存在于人们的普遍认识中,而在基层检察机关队伍中,还大量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担心一旦报道不慎出现舆情,担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想法。这种自信心不足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下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不畅,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普遍没有看到和感受到微博和微信的力量,加之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业务工作压力大,业务干警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够,业务干警和新媒体宣传干警的交流不够,使得运用新媒体平台报道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案件以及通过案件宣传法律知识等工作缺失,新媒体平台没有真正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是新媒体宣传合力不足。
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由于人力不足,专业性不强,新闻素养不到位等问题,新媒体队伍建设存在先天不足的缺点,导致在对外宣传中,无论宣传能力和宣传自信心都不足,一味求稳妥,不出错,各院之间各自为阵,本院内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合作不够,这也是当前检察机关发展新媒体的一个重要短板。
三是资金保障不到位。
新媒体发展中,一些好的表现形式,好的软件使用,后期的维护等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对计算机、摄像摄影器材等硬件设备更新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但近些年来,由于资金不足,预算限制,很多项目无法实现。
三、新形势下检察新媒体平台发挥服务群众功效的途径
突破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存在的这些瓶颈,最主要的就是必须把新媒体建设的格局放到服务群众上来,从上层设计到落地实施都必须树立让新媒体平台扎根群众生活的理念,这样才能为检察新媒体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要实现这个目标,当前来看,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政治意识,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新变化。
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媒体作为宣传工作的先锋,必须随着检察工作的发展而发展,积极与我国社会的发展、新时代的发展相适应,主动研究检察工作新变化,密切关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
一是
要通过新媒体传播党的新理念,充分运用网络媒体传播党的新理论,在新媒体作品中,要把党的政治观点,检察工作新理念贯穿到新媒体作品中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帮助新媒体受众树立正确的意识观念。
二是
要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着重点,引导干警树立依托新媒体提升检察工作的机遇意识、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尊重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责任意识、认识到媒体不适和抗拒舆情是工作能力短板的危机意识、与媒体及网民建立相互信任良性互动关系的平等意识。
三是
要把落脚点放在让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新媒体作品,实实在在的有对法治社会的体验感、获得感。缩小不同主体在接触法律初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差距,使得各方利益主体在自己的角色中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公平和力量,不仅仅包括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每个人接受法律的惩罚和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义务平等,更重要的应该是对不同情况的区别对待,不仅仅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更应该是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主观公正。
四是
要努力实现宣传报道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围绕群众对新媒体作品精致型的要求,积极回应群众需求,促进法治建设,推动社会进步。把新媒体当作掌握民意的重要途径,认真听取广大网民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升级宣传技能,打造全方位信息宣传平台。
当今时代是一个眼球时代,参与者以吸引到受众的注意力为宣传目标,宣传技能的升级和充分使用,对于吸引受众,组建稳定而有效的粉丝群有重要作用。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必须做好网络阵地。
一是
要同时重视微博微信,相互配合,利用其各自特长,将微博作为信息发布场,实现信息的快速传播,将微信作为关系打造场,实现信息沟通反馈平台和深度信息推送平台,实现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二是
抓好全员新媒体素养培训,开展旨在让干警掌握新媒体特点、规律和重要性的新媒体知识培训,旨在提高新媒体运用能力的信息技术培训,旨在提高干警应对突发网络舆情能力的网络舆情应对知识培训和旨在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新闻写作培训。
三是
培养一专多能的新媒体宣传干警,要有一定的法律专业基础,对发布的案件初步把关,不出现低级错误,能应对群众在平台上提出的法律常识问题,同时有一定的新闻宣传素养,能及时、有效应对舆情,能熟练的根据各种新媒体技术的特点发布信息。
(三)展示法律专长,打好“网络上甘岭”战役。
新媒体平台被誉为“网络上甘岭”,这一称呼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在新媒体建设中要有阵地意识,充分展示法律专业特长,传递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的专业化声音,成为正面引导群众舆论的重要力量。
一是
着力实现深度和精细化的法律服务,摈弃以往的“宣传员”这一观念,宣传法律政策,为群众解法释疑,实现和微信用户的良好互动,打造出有检察业务和法律专业特色的“政务微信微博”,并使之成为本地区检察案件重大信息线索来源、舆情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发布通道和与公众沟通的良好信息平台。
二是
强化提升案件质量,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抓手,详细设计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实施评查工作,以“法律文书中的错别字也可能掀起网络舆论风暴”警示每位干警从细节入手精心办好每起案件,经得起群众的监督。
三是
把新媒体当作展示形象的新型窗口,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打造检察特色的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共青团等部门官方新媒体的合作,使关于检察工作的消息能及时传播,及时传递检察声音。
任何法律工作的运行都需要相应的资源支撑,检察新媒体也必须依托于司法资源的全方位补给。因此,检察工作需要比以往任何时间点都要规范和无懈可击。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能力建设是检察事业的核心,是检察宣传的地基,因此更需要检察干警提高在透明环境下和社会监督下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开放积极的心态和尊重坦诚的态度实现与媒体的互动、与群众的互动,发挥出检务公开平台的力量,将检察权公正行使的正能量传递到群众的生活中去。
总之,新媒体的盛行标志着我国的法治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高速发展时期,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沟通无疑是化解这一矛盾的最佳方式,积极主动地利用好新媒体也应该成为基层检察工作展现自身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众声喧哗,检察机关的声音决不能淹没于其中。
送: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市委信息处,本委领导同志、副调研员、机关各内设机构,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市法学会。
发:各县区委政法委、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中共宝鸡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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